有現代農業園區、有民宿、有旅游設施、有智慧農村體系……余杭區日前出臺《關于促進景區村莊運營發展的若干意見》的通知(以下簡稱《若干意見》),按照“十有十無”的標準,每年將在全區創建5個左右的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,經考核驗收達到創建標準的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,最高獎勵600萬元。
從去年4月開展“美麗鄉村精品村”創建以來,整個創建活動管理機制日趨完善、建設項目有序實施、基礎整治成效明顯、村級組織得到鍛煉、群眾積極參與配合、美麗鄉村助推美麗經濟,余杭區的鄉村面貌發生了很大的改變,第一批美麗鄉村創建村進行了區級驗收,涌現出一批先進鎮村。
在此基礎上,余杭區農業局根據區委、區政府《關于進一步發展農村經濟推進“富村惠農”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》,在近日制定下發《關于促進景區村莊運營發展的若干意見》的通知,按照“十有十無”的標準,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創建。
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創建是在美麗鄉村精品村、景區村莊創建基礎上,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,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導向,通過挖掘農業農村多元價值、完善基礎配套設施、建立運營管理機制,推動農業、旅游、文化及教育、度假、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,發展新型業態,促進村強民富,建設具有各自地域特色、文化品牌和獨特吸引力的產業振興。
《若干意見》共十條,從創建內容、考核辦法、營銷服務、管理機制等方面,對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的創建進行了解讀和規范。
《若干意見》提出,從今年12月30日起,全區獲評省級2A級及以上景區村莊的建制村,通過競爭性申報、自主性實施和擇優評選,每年在全區創建5個左右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。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創建應達到“十有十無”標準(詳見本報今日第3版)。
《若干意見》要求,在創建過程中,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,做好整體運營、管理、建設方案,通過打造文化品牌,完善配套設施,健全運營機制,加強市場營銷,推動農業、旅游、文化及教育、度假、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。屬地鎮街為責任主體,應成立專門團隊負責監督管理工作;創建村為實施主體,負責具體創建工作;區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區文廣新聞出版局、旅游局等職能部門,按照“一村一團隊”實施指導服務。
《若干意見》規定,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創建任務,經考核驗收達到創建標準的農文旅融合發展示范村,區財政將按照創建實績給予每村最高600萬元的獎勵。
《若干意見》出臺實施,對提高余杭區景區村莊運營管理水平,推進鄉村旅游、新型業態與村級集體經濟融合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,全力打造美麗鄉村升級版,也是余杭區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舉措。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,如有文章來源系網絡轉載,本網系信息發布平臺,如有侵權,請聯系本網及時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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